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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至某国企招聘公告

    编辑:公联 时间:2026-01-28 【联系客服】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现受某国有企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定聘用的人员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济南市劳服中心以劳务外包形式到某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计划共5人,具体岗位需求及应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线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证明等电子扫描件,以及相关工作业绩、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nlfzp@126.com,应聘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

    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资格审核、考试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12: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聘用

    1.经考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济南市劳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解释。

    咨询电话:0531-8117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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