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共同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自负盈亏,成立于2025年2月10日,位于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崇文街道冉子路建安商贸城2幢商F-A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其他隐藏病史,视力、听力正常(以查体为准),且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服从工作安排,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征得就职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
2.有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不能应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
5.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
6.现役军人不能应聘;
7.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17:00结束(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00。周六、日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光国际金融中心9号楼712室(东昌路与庐山路交叉口往西150米路北)
四、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1寸免冠照片3张;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要提供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解除合同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招聘过程中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都可以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
(三)核发准考证。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温馨提醒:此次招聘未设任何考试培训课程和培训点。)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试卷答题的形式进行。公共基础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笔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需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考生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
六、考察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主要检查应聘者的身体是否健康,有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及其他隐藏病史,是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或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
七、聘用及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办法标准确定。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八、其他
(一)应聘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参与招聘过程中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部门无关。
(五)请参加招聘的人员及时关注了解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要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8325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