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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沂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第三批)

    编辑:小编 发布时间:2025-10-28


    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0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级人才17人,泰山学者等省部级人才53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有校内专职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794人。获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优秀研究生导学团队2个。建有全国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1个、山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3个。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山东省高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1个、其他省级科研团队58个。

    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共计22人。其中高级岗位5人,中级岗位1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临沂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三批)》(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取得一定的学术业绩,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

    5.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临沂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第三批)》(见附件)。

    (三)其它情况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rsc.l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临沂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ly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lydx),在“招聘岗位”中选择“中高级岗位”查看招聘岗位要求,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岗位并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学校按相关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公示聘用等。新进人员来校后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聘用。

    四、引进待遇

    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1376508756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13884871023

    沂蒙文化研究院联系电话:15562951919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9-7258205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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