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根据《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现就济南市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机构(以下简称运营机构)公开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良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
(二)具备相应的系统建设运维、数据应用合规监测、应急处置等能力,具有影像等非结构化数据相关平台建设或运营经验,具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经验,具备不少于1个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果;
(三)具备满足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所需的办公条件和专业技术队伍服务能力;
(四)具备丰富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经验和市场运营能力,可开发多样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需提供不少于3个公共数据运营成果,其中,至少包括1个医疗健康领域数据运营场景;
(五)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和较强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未发生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产生较大影响的数据安全事件;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省、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支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具备及时响应政府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管理能力;
(七)符合国家、本省和本市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其他规定要求。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填写《济南市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申请书》(见附件),连同营业执照、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用中国”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相关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1个Pdf文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于12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按照“济南市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申请材料(单位名称)”格式命名。
(二)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主体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围单位名单。
(三)济南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济南市大数据局组织入围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济南市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机构。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确定的运营机构按照“分领域授权”模式,与济南市卫生健康委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二)协议期内,根据运营机构实际使用公共数据情况,按照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有偿使用相关要求,以非税收入方式收取公共数据使用费。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31-51701704
邮箱:wjwfzghc@jn.shandong.cn
